12月16日电“60万”、“70万”……随着价位攀高,十多位竞拍者陆续退出竞争,两位买家的争夺进入白热化。拍卖师的喊价间歇越发短促。又是三个回合竞价,画作的归属有了答案。 在昨日举行的浙江皓翰艺术品拍卖会上,黄宾虹的《青绿山水》引起了激烈竞价。一位商务客打扮的男士最终以140万元捧走了这幅名画。此时,场内响起了轻微的嘀咕 声:“又是温州民间买家。”有位画廊老板朝右侧努努嘴———“他们结伴来了20多个人,已经收了不少好东西了。” 当书画收藏市场日益升温时,浙江民间书画投资群体正在崛起。 昨日上午,受安徽藏家委托,备受瞩目的八大山人《墨荷》长卷首次在杭州亮相。在对《墨荷》的竞价中,温州商人和北京藏家唱起了主角,双方互不相让,从120万的起拍价一路攀高至275万。
温州民间买家略微沉吟,决定放弃。“尽管只有20多位温州民间买家,但他们的购买力不可小视。”浙江皓翰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蒋频说,他们大多是比较懂行的经纪人,受托来现场竞价,有时举牌前还要手机询价、接受“遥控”,因为背后有买家支撑,出手往往比较大方。 今年11月起,杭州有10多场拍卖会陆续响起槌声。按照惯例,当艺术品拍市进入年末收官阶段,不少精品浮出水面,原因是许多收藏家年末会考虑出售套现,而众多买家也会闻风而来,寻觅心仪藏品。 除了本地拍卖会,浙江民间买家在北京、香港甚至海外市场,表现也相当活跃。今年上半年,几十位浙商集体出现于北京拍卖会。浙江画院艺术事务所总经理陶小明说,在香港索斯比拍卖会上,一家温州企业花上百万竞购了两幅陆俨少画作。 温州汇丰拍卖行董事长李鸿泽肯定了这一说法:去年年底,有个温州商人在上海购下100多万元的书画作品;在北京市场,一个温州企业家拍下300多万元书画藏品。“的确有一批固定的投资者,活跃在书画市场上。” 去年浙江省内共有各类拍卖会30场,竞拍器物8000余件,成交5000多万元;今年已经举行40场拍卖会,拍卖器物2万件,总金额超过了2亿元,增加了1.5亿元。 浙江省文化文物市场管理办公室张红讲,艺术品成交金额急剧放量,除了入市拍品数量增多外,很大程度上与新资金涌入、换手率提高有关。 老乡买老乡 浙江民间买家投资艺术品,往往出手狠辣,针对性强,就像炒股票紧盯板块一样。 如果看中哪位画家的作品,只要市场上冒出一张,就收掉一张,力度很大。一般情况下,浙江投资者普遍追捧中低价位的浙派作品,这些作品最受本地收藏家的认同,出手相对容易。 在今年温州汇丰拍卖公司组织的拍卖会上,七幅周沧米的画作悉数落入温州商人囊中,其中5张成交价超过4万元,而当时周氏作品价位徘徊于2万元。 今年下半年,浙江民间买家屡屡甩出大手笔,浙派画作的市场行情接连被刷新。 比如浙江名家余任天的作品,今年上半年每平方尺只有3000元,时隔半年却要2万元以上,其中一幅书画手卷成交价为9.5万元。 要是纵向比较的年限延长,增值幅度更为惊人。10年前,陆俨少的作品每平方尺不足5000元,黄宾虹的作品每平方尺不足1万元,今年价格已经分别升至27.5万元和10万元左右,与张大千、齐白石等大师的价码拉平。 浙江文物管理办公室稽查队副队长卢炳均说,除了温州,省内的慈溪和绍兴地区资金也很充裕,投资艺术品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就有二三十家之多,当地的浙江金轮集团、浙江徐龙食品集团等买家已经小有名气。 投资书画风日盛 人们涉足书画,一般基于三种考虑:长期收藏,满足爱好;作为投资,追求升值;作为礼品,馈赠亲友。 也有一批竞拍族的目的很简单,纯是为了投资。他们资金充裕,却不太懂行,一旦介入,往往出手大方。 《华尔街日报》曾经描述过一位温州商人的香港拍卖经历:从事温州鞋业的陈先生出现在拍卖会上,每次报价的时候,都会兴奋地挥舞着手里的塑料报价牌,而其他经验丰富的与会者只是通过谨慎的点头,来表达自己对于拍卖品的兴趣。 温州人的文化投资热情始终不低。1997年,温州拍卖行举办了5期书画等艺术品拍卖会,成交额达80多万元;当年4月,浙江画院艺术事务所组织的120张名家书画,在不到4个小时内,被30多位温州收藏者竞购一空,总额达到13万元。 考虑到温州当地的投资热情,浙江丽泽拍卖公司移师温州,在当天拍卖会上,有200余件价位数千元的书画作品,被温州普通收藏者收入囊中。 为了获取更多的投资收益,有些投资客甚至慕名寻找画家本人,从源头购买作品,经过若干时间积淀,随后把作品投入拍卖市场获利。 今年年初,有位商人找到浙江某画家,预付了30万元。他被允许年底时从该画家一年作品中挑选10幅。而到了12月时,该画家作品的行情已经一路走高,平均起拍价就已超过了3万元,行家预计每幅作品的市值都将在5万元左右。 一年下来,30万就变成了50万。 外行当心赝品 对于消费者来说,投资字画谈论最多的莫过于拍品的真伪。 浙江文物管理办公室稽查队副队长卢炳均提醒说,艺术品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投资,买到赝品必将血本无归。 按照国家已颁布的《拍卖法》第61条,只要拍卖行声明对拍品的真伪或品质不作保证,便可不承担责任。 有法律界人士提醒,即使是“真迹拍卖”,消费者也应自我保护,尤其要注意具有双方合约性质的发票,拍卖行开具的发票应写明是某某名家的作品,而不是什么仿作,否则消费者有权要求拍卖行履行自己的诺言,即“如有赝品,无条件退赔”。 业内人士说,消费者在大多数拍卖会或收藏市场,往往拿不到精品,很多是画家前些年的作品,价位较低,收藏风险较大,容易出现赝品或应酬品,大大影响市场价格。“虽然民间投资者日益增多,但书画毕竟是一个技术活,外行入市还是谨慎为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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