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实施省委关于加快文化大省建设的战略部署,催生更多文艺精品力作,繁荣汕头文艺事业,市委宣传部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文艺作品和文艺项目。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(项目),要求内容健康、积极向上、匠心独具,紧扣时代脉搏,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,融思想性、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。 征集的作品(项目)包括(潮剧、话剧、音乐剧、歌舞剧、儿童剧)、影视、歌曲、文学(长篇小说、纪实文学、报告文学)等,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、半成品、简介和创作构思。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。 报送的文艺作品(项目)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、审定。一经征用,即与作者签订合同,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,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、演出或拍摄、出版。 通讯地址: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:8437314 传真: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本报讯“汕头大学艺术学院美术作品展”12月22日在汕大艺术学院美术馆开幕。此次展览展出近年来获全国、全省美术大展金、银奖作品及新创作优秀作品60余幅,画种涉及国画、油画、版画、水彩画、插图、宣传画等,充分展示了艺术学院10余位专业教师近期的学术成果,体现了艺术学院整体的科研创作水平。该展览将于明年3月初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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